第2416章 立规矩,限制自由?(第1 / 2页)
“兄弟们,有道是无规矩不成方圆,良好的军纪才是军队拥有强大战力的基础。”
“普通百姓已经定好了规矩,那我们破枷军团也是如此。”
“我粗略制定了几条。第一,不杀平民,不杀俘虏,任何故意杀害、虐待平民的或者已经投降的俘虏者,杀无赦。
第二条,不夺民财,不污民女,任何形式的抢劫、勒索与强奸,杀无赦,所有缴获需统一上交公库,违者杀无赦。
第三条,不毁农田,不焚烧民居,农田是我们补给的根本,民居是百姓的安身立命之所,这两者都是关系到破枷军团的长久,非战时破坏者,杀无赦。
第四条,所有物资必须通过‘征用令’向地方购买,并开具凭证,战后偿还,禁止强卖强卖,违者杀无赦。
第五条,士兵集中宿营,未得允许不得出军营,违者以逃兵论处,轻则二十军棍,重则斩立决。